【Tanivu/Sai】
原鄉公墓土地不敷使用的情況頻傳,為了解決屏東縣原鄉地區的殯葬設施興辦改善的問題,立委簡東明23日在立法院召開跨部會的協調會,來自三地門、瑪家、春日、獅子、牡丹以及霧台等六所鄉公所的鄉長以及鄉公所人員都北上尋求解套,每個鄉公所都各自提出目前鄉內的公墓興辦事業計畫進度與困難。
目前各鄉的問題在於公墓用地的土地變更作業,因為內政部的區域計畫,或是劃編為原住民族保留地未完成,而導致公墓更新等相關計畫遲遲無法進行,北上協調的六個原鄉目前只有瑪家鄉目前已經自籌款購入大約一公頃的土地也實質進入土地變更程序。
不過就算是土地取得變更後還是需要進行水保及環評工作,大約要花上四百五十萬到五百萬元的經費,對鄉公所來說相當吃力根本沒有錢可以自行進行環評水保等相關工作,鄉代表就希望是否能夠以分期的方式先向內政部撥用部分經費來做計畫階段公墓改善的經費。
內政部「殯葬設施示範計畫第二期計畫」第三期102年到105年計畫也目前已經由行政院核准,全台一共撥款9千多萬元,雖然今年的計劃以原住民族山地鄉做為優先的補助重點,不過每鄉給個公墓最多只能申請1千萬,若要再興建納骨設施還可以再申請一千萬,不過相關申請程序過於複雜,立委簡東明就要求簡化申請步驟,並且先撥用部分經費給鄉公所使用。
經費方面內政部民政司司長黃麗馨同意以分期方式先補助公墓前置作業的經費,至於土地變更部分經過協商依舊無法取得共識,最後內政部則希望再次與地政單位針對相關土地使用規則上進一步研究,立委簡東明也要求在下一次邀集跨部會協調會之前,內政部要到各鄉進行公墓實地觀察後給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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