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cawFuyan/vuluq】
這個引發金峰鄉公所難以解套的土地爭議,主要是因為金針山原住民保留地是屬於金峰鄉公所,承租的農民都是太麻里鄉民,之所以造成原承租者抗議收回,主要是從民國58年至64年間省府開始辦理土地總登記時,金針山總面積達300多公頃,土地經行政院劃為原住民保留地。
民國77年以後因為土地的不足,重新辦理增劃編。到了民國86年後,金峰鄉公所土地停止承租申請,直到民國86年後,金針山開墾使用的土地都被已視為違法占墾土地,也即目前金峰鄉公所向法院提起拆屋還地的民事訴訟的約200公頃土地。
金峰鄉公所雖然同意土地暫時由縣府管理規劃,但強調接管前必須清查地上物。金峰鄉公所目前對於違法超限使用甚至及違反項目的土地,仍會採取查報及終止承租的處分,不過,在金針山從事開墾達半世紀以上的太麻里鄉非原住民,也提出了先到這裡開墾的說法。
不過,金峰鄉長表示,金針山雖然無限期承租給合法承租的農民,但鄉公所的態度還是堅持協助原住民族人取得土地所有權。
由於台東縣政府目前傾向合作農場開發方式進行規劃,雙方爭議暫時平息,但這一塊廣達300公頃的原住民保留地,未來鄉公所要如何收回,目前沒有時間表,但台東縣政府表示在爭議處理好之後,未來原住民保留地仍然會交回金峰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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