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遭任意解僱或權益受損案例頻傳,遇有爭議、要派公司和派遣公司也常互踢皮球,近年公部門也大量引進派遣人力,引發批評,《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對政府機關可使用的派遣人數採用「總員額控管」,也就是說,整個行政院所屬單位派遣工人數加起來不超過上限即可,不個別看單一部會。cgin-目前行政院約有三十七萬三千九百四十人,以百分之三的上限計算,最多將可雇用一萬一千兩百多人。而根據人事行政總處統計,截至去年9月底第三季最新的行政院派遣人數一共有一萬零三百六十五人,行政院原民會雇用派遣員工八人,農委會和經濟部都超過兩千人,尚未勞委會所制定的超過總顧用人數百分之三的派遣人數上限。-cgout 不過勞工團體質疑政府稽查能力,認為這些數據還不包含臨時進用人員以及勞務承攬人數,未來全數納報進來後遠超過3%。
勞委會指出目前的派遣員工薪資平均是一般員工的76%,雇用派遣工,政府部門或企業公司表面上對薪水的支出成本可以少很多,但勞委會認為企業公司透過派遣公司雇用員工,整體來說,不見得會比企業公司直接雇用員工來的划算,因為派遣公司還會從中抽取利潤,派遣員工的權益可能因此被犧牲掉。
勞工團體也認為這次立法只列出禁止使用派遣的職類,是大開方便大門,應以正面表列誰能用派遣工,雖然有百分之三的上限,勞團依舊不信任政府的執法能力,勞工權益勞委會恐怕還需要和社會團體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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