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戈論/uliu】
因為興建牡丹水庫淹沒了原本族人使用的產業道路,南水資源局撥款委請牡丹鄉公所發包施作汝乃溪產業道路改線工程。
84年施工後,鄉公所變更設計使得道路工程超出範圍,而施工期間對土地造成的破壞,至今尚未補償地主。
地主自組自救會向代表會陳情,地主們表示施工經費早就撥入鄉公所公庫,但鄉公所卻一毛也不願意拿來補償他們,強烈表示鄉公所應該要代為向施工承包商求償。
鄉公所說南水資源局84年7月曾回文指出,如因施工不當而造成損害也無法增補經費主動補償地主,鄉公所把責任全部推給施工廠商,而目前為止都無法獲得施工廠商的回應。
目前仍有36筆、23名土地所有權人未獲得補償,鄉民代表會表示將儘快邀請立委、南水資源局等相關單位與地主召開協調會釐清責任,盡快還給地主應獲得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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