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論/uliu】
原住民專業法庭才剛始運作不到三個月,台東地方法院就出現對於原住民私自持有獵槍而法官跟檢察官出現完全不同調的見解,顯示在既有法律碰到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與價值的評量上,法官與檢察官的認識根本不一致,司法院表示,自101年度就已經辦理過兩梯次的法官研習會,102年也已經規劃好兩個梯次,彰顯原住民專業法庭的判決是否尊重並了解原住民族的文化差異,司法院表示十分重視。
司法院102年第一梯次的原住民族人權保障研習會將在三月中旬舉辦,授課對象就是針對各地方法院的原民專庭法官,預計為期五天的課程,前兩天會請學者針對各族群議題做專題講座,後面三天則是會動身前往新竹司馬庫斯部落,實地與原住民族人交流,體驗原住民族的生活形態,來一場實地教學;第二梯次將在九月舉行,內容還在規劃當中。法務部檢察司則表示,除了研習會之外,將要求專責檢察官在接觸案件時必須利用網路來參考行政院原民會的原住民族風俗習慣資料庫。
而法務部檢察司表示,101年11月底曾經辦理過為期一天的原住民族案件實務研習,102年的課程將在五月份舉行,預計為期三天,這次也會納入到原住民族部落實地參訪的課程,擔任司法院原住民人權研習會講師的東華大學助理教授蔡志偉則表示,目前的課程只能算是起點而已。
蔡志偉說,司法院的規劃雖然立意良好也是必要性的培訓,但是這些課程的安排都不夠深入,他認為未來除了讓短期的研習課程持續執行,必須要讓法官或者檢察官充分浸淫在原住民族的文化環境當中,接受部落耆老或者獵人的親自授課,長時間下來才可能對於原住民族的文化與價值觀進一步的有實質的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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