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as/bazak】
聲援團體高喊狩獵無罪,還我獵人文化。由於排灣族的獵人蔡忠誠在民國98年9月30日,因為遭警方查獲持有土造槍枝,被檢察官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一二審獲判無罪,但檢察官不服上訴到最高法院,更審後被判有期徒刑2年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由於法院見解不一,最高法院12/3上午召開言詞辯論庭,希望能釐清爭議。開庭前,法院門口也有民間團體到場聲援,呼籲要尊重原住民的狩獵文化。
被告蔡忠誠從小就常隨著父親到山上打獵,他說獵人為了獵山豬要做充實準備,狩獵對他來說是排灣族重要的傳統文化。不過因為政府所規定的原住民傳統自製獵槍只限定於前膛式獵槍,而就他的經驗及多數獵人的經驗來說,前膛式獵槍意外發生比列偏高,導致部落有很多獨眼龍的獵人產生,所以改良獵槍方式,只是純粹狩獵時安全考量。
儘管目前獵槍已經除罪化,子彈仍然僅限於填充式的傳統獵槍,對於改造喜得釘擊火的獵槍依舊認為違反規定,聲援團體表示原住民傳統狩獵文化,政府以槍枝具有殺傷力來著墨,並沒有在原住民使用獵槍動機出發考量,認為有歧視意涵,要政府以原基法尊重原住民多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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