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 Nakaisulan/陳天賜/NO】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前任農業課長洪炳煌,擔任社會課長和農業課長期間,因為涉嫌利用人頭公司借牌投標承包相關工程,再浮報不實上工紀錄,詐領將近百萬元的款項,南投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102年7月11號的判決書指出,洪炳煌在民國95年擔任信義鄉公所建設課長期間,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在97年底委託信義鄉公所辦理「河川守護隊計畫」勞務外包招標採購,核定僱用為期7個月的短期契約工20人,協助執行河川巡防保育等工作。
但是洪炳煌為取得這項勞務採購案,涉嫌利用擔任農業課長名義,夥同廖姓、李姓友人以找方姓原住民掛名廖的營造公司負責人,借用他人牌照方式非法取得標案;再勞務期間,指示部分員工不需到工,再以工作日數不足為由,短發員工薪資,與廖姓友人,順利標到公所8件工程,洪炳煌在整個過程中協助以377萬餘元標到採購案,南投地院將三人觸犯貪污罪分別判處8年2月、7年8月、3年10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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