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居民為了取得永久屋的房屋所有權跟使用執照,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從大社部落遷出,並遷入到禮納里永久屋,但戶政人員卻表明,必須要戶籍內全數成員遷出才符合公所規定,甚至戶籍由外地遷回大社原居地,同樣也遭到拒絕,對於屏東縣政府規定必須將原居地戶籍內成員,全數遷入永久屋,才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與使用執照的規定,讓大社居民大感不滿。
大社居民因廣播而聚集在村辦公室前,因為縣政府原民處與鄉公所來到部落收取居民戶籍資料,作為未來房屋所有權與使用執照移轉登記,居民認為疑慮未釐清以前,要求暫緩辦理程序。為了戶籍爭議,大社居民甚至前往縣政府原民處提出訴求,原民處表示,要求居民遷戶籍,是為了確認居民在永久屋的居住事實,並以當時永久屋申請人的戶籍內成員為依據,才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與使用執照,對於部落訴求,原民處願意再進行縣府內的協商來尋求解決。
政府在推行永久屋政策時,並未解決同戶籍多戶的問題,導致核配的永久屋無法滿足居民住的需求,居民期望縣府規定能夠鬆綁,因為居民擔心全數遷出,也等同於失去原居地的所有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