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十四張自救會」不滿政府因為捷運環狀線機廠工程,而讓十四張居民被迫拆遷。2011年11月底號召十四張、三鶯部落自救會等近50人到新北市府西門噴水池旁聚眾抗議,未料卻被檢方以違反集遊法,一審簡易判決有罪。30日下午號召十四張自救會、三鶯部落、崁津部落等九個團體於新北市板橋地方法院門口向法官抗議。
到場聲援的民眾將近一百五十人左右,每個人都高喊集遊無罪、抗爭到底。其中一位將近六十歲左右的阿嬤激動的說,江一豪是為我們做事,他並沒有錯。
聲援民眾聽到法官判決江一毫無罪,隨即大山歡呼,但江也說,別高興的太早,簡易判決要等十天後,案子才定讞。
判決雖然宣判江一豪二審無罪,但他說,檢方若上訴,這場官司還要繼續打下去,新北地檢署表示,將等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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