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ivu/bazak】
前親民黨立委林正二大聲喊冤,日前因為六年前選舉第七屆立法委員前招待餐飲涉入賄選,被最高法院判決1年8個月徒刑定讞、褫奪公權1年5個月,立委資格也被註銷,在大批的支持者手拿著標語陪同下,到監察院陳情,林正二質疑法院審理違反法定程序,他表示當時的餐飲招待,是在他擔任第6屆立委任內,還未擔任第七屆立委候選人,而且所招待餐飲的19人都是先前助選重要幹部而非選民,應該判決無效,強烈要求非常上訴。
親民黨副祕書長劉文雄、立委李桐豪、陳怡潔以及前行政院原民會主委瓦歷斯‧貝林,都到場聲援林正二,劉文雄表示林正二當時根本還沒有被親民黨提名,不具備候選人資格,卻被判刑定讞,痛批司法不公。
親民黨團希望為林正二伸冤,歷經七年的時間,高等法院兩次判定無罪,現在最高法院卻回頭維持更二審的判決有罪,親民黨團也表示無法接受,會力挺林正二再提非常上訴,而林正二也表示這樣的判決,是司法不公、張冠李戴,對他是相當大的汙辱,絕對會上訴到底,陳情案也由監委李復甸受理陳情,將依照程序派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