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者齊聚在南投地方法院,聲援遭羈押並且被起訴的南投縣長李朝卿,希望他能被當庭釋放或交保。
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不當收取道路災修工程回扣及接受賄賂,去年11月30號遭到羈押至今,趕在3月29號羈押期滿前,南投地檢署3/26依貪污罪,將李朝卿、妻舅簡瑞祺,還有縣府前後任工務處長曾仁隆、黃榮德等17人,依貪汙罪起訴。
檢方認定李朝卿涉及117件工程回扣與120件採購弊案,總計收取不法所得3千1百多萬元,而從97年到101年間,廠商直接把現金交給他的就多達946萬,此外還透過一級主管將賄款以水果禮盒偽裝上呈。
李朝卿還訂出價目表,100萬元以下小型工程,收取決標金一成回扣,500萬元以上的工程,收取一成五回扣,其中六成都進到縣長的私人口袋。
檢方指出,李朝卿身為縣長,卻罔顧居民安全,收取神木村災修工程廠商回扣,包庇豆腐渣工程。
由於四個月的羈押期將滿,李朝卿等人被起訴後,隨即移審南投地院的接押庭,檢方主張李朝卿犯後態度不良,不法所得去向仍然不明,恐怕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請求法院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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