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平面媒體,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的統計資料發現,2011年的綜所稅申報戶共有566.3萬戶,按所得高低分成20等分,所得最高的5%家庭平均年所得為463.5萬元,最低5%為4.8萬元,兩者之間的所得差距高達96.56倍。
但如果根據主計總處,按照所得高低分為5等分,最高和最低20%的差距來計算的話,平均每戶最高年收入有182.7萬,最低29.6萬,貧富差距是6.17倍。財政資訊中心表示,國際間通用的貧富差距大多以5等分位差距倍數、與吉尼係數來衡量;不過無論計算基準為何,貧富差距持續在擴大。
民間團體認為,縮短貧富差距政府應該在稅制上做改革,並持續改善薪資所得及基本工資,以及合理提高貧窮線以下民眾的基本生活保障,才能真正改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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