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as/bazak】
原住民族電視台成立自今,逐漸轉變為走向獨立建台的結構形式營運,就在明年2014年1月1號,原住民族電視台脫離公廣集團由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經營,這樣的轉型有學者擔憂,也有學者提出質疑。
有學者認為現階段原住民族電視台在公廣集團下,有公視法保障獨立運作,不受干擾。
但未來走向獨立建台模式,學者更擔憂自主營運,因為缺乏法律規範與保障,機構缺乏獨立性,將給予行政院原民會、立法院等不同政黨委員以不同理由干預的空間;同時經費來源長年來都是政府編列預算,也常受到預算凍結或是刪除的困擾,經費、人事無法自主管理,對此原文會執行長提出看法,希望在原住民族電視法草案明定有關原住民族電視台的經費是以「捐贈」方式來立法,另外,原文會董事也提出問責機制。
原住民族電視台明年已經確定由原文會經營, 但在原住民族電視法還沒有催生下,原文會提出問責機制,包含建立14族的觀眾委員會,以透明度對外公開說明承諾及履行等,設立外部的監督機制,另外就是員工內部的自律跟規範管理問責,當機制建構起來,原文會認為這是目前的方法,但原住民族電視法還未立法之前,原文會獨立經營的原住民族電視台是否真能不受外力的干預,還有待時間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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