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論/朗嘎魯】
許多原住民族居民因為早年自有住宅的土地被政府編列為農牧用地或林業用地,造成現在房屋老舊損壞了,無法修繕;因為依照法律農用地或林業用地不能興建房舍。
立委鄭天財在內政委員會質詢內政部長李鴻源的時候,就點出了屏東悠活渡假村沒有環評也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最後可以在95年卻被認定就地合法。認為這樣的情形非常矛盾,也對地方民眾很不公平。
鄭天財5月7日在台東縣長濱鄉的長光部落就主持了一場協調會。當地部落集會所因為早年編定地目錯誤,土地又是國產署所有,造成建築物無法修繕的問題,所幸在國產署當場同意無償讓居民使用之後,只要由鄉公所配合依照程序改變地目就可以解決。
既然房子只是居住使用,鄭天財於是要求內政部可以針對個案透過行政命令的方式,讓原住民居民可以修繕房屋。鄭天財建議例如讓居民透過電費繳費證明作為依據,認定房屋居住事實,讓營建署認可允許民眾可以修繕房屋,但是內政部長李鴻源說雖然認同居民應該可以修繕房屋的權利,還是應該透過修法比較妥當,接下來會再請營建署跟行政院原民會商討合情也合法的方式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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