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ivu/Sai】
2009年總統馬英九簽訂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國際公約,並在同年通過兩公約施行法,是國際上相當重要的兩個人權公約,立委林正二在立法院院會就希望將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比照辦理,不過行政院長江宜樺認為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林正二認為此舉是自我縮限國家地位。
江宜樺強調由於非聯合國會員國關係,即使簽署的兩公約目前在台灣也無法直接使用,而是將兩公約內國法化後才能有效力,行政院長江宜樺則認為原住民族基本法比兩公約對於原住民人權的行使更有公信力與依據,強調原住民族基本法目前就已經包含了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的內涵。
立委林正二對此依舊希望行政院能夠積極爭取簽署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江宜樺除了肯定原基法的價值,也強調,在未來不排除會朝爭取簽署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來強化原基法在保障原住民族權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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