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bung/阿力夫】
目前在五都內的原住民族地區包括12月25日即將升格為直轄市的,桃園縣內唯一的原住民族鄉復興鄉,有望在明年年底七合一選舉前,恢復原住民族地區自治公法人地位,5日上午行政院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內容之一包括增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實施自治法源及配套規定、劃一地方自治規則備查程序、規範地方民選公職人員的停(解)職規定等。
行政院已函請立法院審議,原住民籍立法委員認為選舉將至,希望國民黨團能優先將原鄉自治修正條文交付委員會審查,順利趕在明年四月底前完成修法。
而財政自主部分,增訂直轄市內原住民區補助的項目、程序、方式等事項,未來將由直轄市政府與區公所共同協商,但鄉稅以及統籌分配稅款仍由中央直接分配給地方直轄市,再撥補給原住民族地區,立委認為財政部分仍有許多的討論空間。
新北市烏來區、臺中和平區、高雄市茂林、桃源、那瑪夏區等五個原住民地區,以及年底即將升格的桃園縣復興鄉,能否順利的在明年年底七合一選舉前,享有自治參政的權利,就要看立法院審查修正草案的速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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