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四個月,南投縣長李朝卿步出法庭,支持者高喊「歡迎縣長回家」。3/26號晚間八點多,李朝卿在女兒、親友、縣府主管和支持者的迎接下,走出法庭。
趕在羈押四個月期滿前,南投檢方以貪瀆罪起訴南投縣長李朝卿,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為雖然他有逃亡之虞,但已經沒有羈押理由,諭令二千萬交保。
李朝卿家屬在一個小時內籌足兩千萬保人,對於各界關心,家屬低調回應。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李朝卿涉嫌利用120多件採購和117多件的工程收取回扣案,從最小的12萬元景觀改善工程,到攸關人命的9460萬元道路風災搶修工程都貪,收取一成到一成五回扣,賄款總計高達3173萬多元甚至連神木村風災受損的聯外道路偷工減料、完工五個月就被大水沖毀,「敗壞官箴、背棄民意,犯後毫無悔意」。
去年十一月底李朝卿遭羈押後,被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停權,而依照「地方制度法」,羈押被停職的公務員,交保後可以先行復職,南投縣政府目前著手為李朝卿申請復職,而在法院判決確定前,沒有解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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