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庫集水區蓋工廠 、該如何規範,關係全台水資源能否安全。環保署公告新修正的「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包括屠宰業、皮革整製業等五十類、汙染環境的工廠,如果要在高敏感性、第一級水庫集水區開發,不管面積大小,通通應實施環評。新修正草案部分加嚴,也有部分放寬,在低敏感性的第二級水庫集水區,蓋農產品加工等低汙染工廠,則不需要做環評。
這次環評法相關修正草案,主要針對工廠,其他多數行業規範不變。不過環保團體不滿意,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強堅持,任何開發都有汙染水庫集水區的風險,應全面禁止。另外,環保署認為攔河堰不像水庫會有淤積問題,因此設土石碎解、洗選場,並無不妥,不過環保團體認為,這些行為都會使用化學藥劑,為了保護珍貴的水資源,實在不該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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