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ivu/阿力夫】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去年六月就初審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草案」,不過到現在草案停留在黨團協商,原因是針對補償金額及區域仍然沒有共識,立委簡東明表示目前尚未補償的原住民保留地有17萬公頃,大約要10億經費,從農委會的其他公務預算編列就可以發放,不過農委會林務局長李桃生表示,這筆金額必須靠各部會來匯集經費。
目前林務局對於造林補助,在平地補助多、山地補助少,但在山上造林才真正具備保育水土的功能,立委廖國棟認為農委會可從各項基金中挪出一部分,說沒錢是推託之詞,針對補助事項也曾經開過兩次公聽會,最後也沒有任何結論,林務局總是以用經費不足回應,讓人無法接受,要求林務局另尋財源。
由於草案中規定原住民保留地造林獎勵依造林年限,每年每公頃給予8到12萬元補助;樹齡6年以上者,每年每公頃補助8萬元。根據農委會統計,依照補助範圍寬緊,每年須補助32億元到80億元,但必須先找到財源,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會繼續朝這方向努力籌措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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