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bung/Sai】
16日上午,內政部招集中央各部會及各縣市議會代表,針對地方制度法修法草案是否恢復直轄市內原住民族地區地方選舉自治權,舉行大方向的研討會議,北上參與開會的高雄市議員們表示,希望能在明年底七合一選舉前,內政部地制法修正草案能在明年五月前立院三讀通過,讓六都升格後的原住民族地區恢復原本的公法人地位,落實原住民族地方自治的基本權力。
最後會議中央與地方達成了共識,內政部政務次長承諾將會恢復原住民族地區公法人地位,讓區長及區代表由民選產出,但在財政主導權限上,鄉稅以及統籌分配稅款仍由中央直接分配給地方直轄市,再由直轄市撥補給原住民族地區,交通、地方營建、觀光的相關預算,原住民族地區也未能拿到自主權,財政主權仍有所限制,但議員表示先拿到原住民族地區恢復選民參政權的支票,未來再求新求好。
內政部與地方在地制法修法草案達成了共識,何時能送進立院三讀通過,趕在明年底選舉前實施,也只能看日後內政部進入法規會議,修法的速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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