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艘漁船違法捕撈海豚,已經不只一次,海巡82大隊接獲線報,在漁港埋伏,2月18號等這艘漁船進港,馬上登船盤查,但漁民卻把切成塊的海豚肉,在碼頭交給接應的機車載走,海巡隊在追捕的過程,民眾還把肉塊丟進海裡,企圖躲避追查,不過海巡隊馬上派人潛水打撈。
由於海豚受到保育,漁民也很清楚,在海上把魚頭魚尾切掉,把剩下的魚肉帶進港內,以為不會被查出是海豚,但最後還是被眼尖的海巡隊員發現。可是漁民為什麼明知海豚受保育還要宰殺呢?漁民說,因為海豚會跟他們競爭漁獲。
世界各國對海豚的保育,非常重視,而海豚的數量也還沒有恢復到一定的水準,需要持續保育 ,國內也明定捕殺、販售海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最高150萬元的罰款,提醒漁民朋友千萬不要違法獵捕海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