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魯/Mayaw】
立法院6月18日三讀通過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案,並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明定的防過勞條款,規定雇主應該規劃以及採取安全衛生措施,包括健檢、縮短工時等措措施,預防員工因為輪班、夜間工作以及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的預防等事項,目前防過勞條款適用的職業範圍已拓展至全面,甚至連派遣工都含括在內。
此外一旦雇主違反防過勞條款,違者處3萬到15萬元罰鍰;若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病,最高可處雇主30萬元罰鍰。
但到底所謂的過勞標準是什麼,若是出現了認定上的模糊空間誰又是仲裁單位,勞委會設有鑑定委員會可做最終的判斷,曾受理職場過勞案件的新北市原住民族競爭力發展協會,對於立法院通過放寬「防過勞條款」的職業範圍,表示樂觀其成。
新北市原住民族競爭力發展協會理事長宜固瑪曜表示,將防過勞條款放寬職業別,相對也對原住民族人在都會區的生存發展有更厚實的保障,絕對也能提升原住民族在就業市場上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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