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都原住民行政區恢復公法人地位法源依據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1/14號晚間十點立法院長王金平宣布修正通過,原住民籍立委一陣歡呼。
立法院第八屆第四會期最後一天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地制法部分條文,原民籍立委舉牌慶祝高喊原住民加油。帶您來回顧五都原區四年前是如何失去公法人地位。
立法院長王金平這一敲,兌現了總統馬英九三都十五縣選舉支票,但卻是五個原住民族地區喪失公法人地方自治權力的開端。2009年4月3號地方制度法第一次修正通過,畫出了新的國土規劃,烏來、和平桃源、那瑪夏、茂林從鄉改制為區。鄉長變為官派區長,縣市升格,五原區居民反對多過於支持。(資料畫面)當年地制法修正過程備受爭議。
2010年1月18號立法院召開臨時會處理地制法修正案,朝野協商破局,修正草案送到大院逐條表決,藍綠立委甚至上演全武行,最後國民黨以人數優勢完成通過保障鄉鎮市長、代表轉任官派區長、區政諮議委員的爭議條文,完成三讀。但原住民族人抗爭多年來沒有停止,今年地制法進行再次修正,順利三讀,五原區再度恢復公法人地位,但民進黨中央黨部痛批國民黨立委面對地制法修法過程的角色是裁判兼球員。
面對民進黨中央黨部的批評,國民黨籍立委反駁認為當時五都升格,不斷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直轄市原住民族地區直接成立為自治區,無奈原住民立委人數少,意見不被採納。
原住民籍立法委員人數少,無法發揮影響力,遇到攸關原住民族重大法案遇到爭議,總是有許多難關。雖然地制法修正三讀通過保障原住民族地區參政權,不過藍綠都希望政府最後要落實兌現原住民族基本法賦予原住民族自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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