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wl/阿力夫】
4月正是飛魚群出現在東海岸的時機,沒有船員證的族人,想隨船出海協助捕魚,卻總是遭到海巡署人員的阻擋,若是強行出海就會被舉發開單,沒有船籍的船隻,也只能放置在岸邊,因為族人依照原基法向縣政府申請的出海許可遲遲沒有下落。
為了能在飛魚季節出海捕魚貼補家用,台東東海岸線的東河、成功、長濱三個鄉鎮,沒有船籍也沒有船員證的族人,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及第23條規定從事獵捕野生動物,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就會在二到三月期間向鄉公所登記。
遲遲沒有收到縣政府的出海許可,族人就無法出海捕捉飛魚,台東縣政府表示明年會提早公告申請時間,加速審查,也希望鄉公所收件後儘快送交縣政府,才不會耽誤族人出海捕魚的時間進而影響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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