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原住民立委林正二,二年前才因為賄選案遭判當選無效,後來又遭廠商檢舉,涉嫌透過國會辦公室助理徐文保,替各鄉鎮市公所爭取中央經費,再以綁標、洩漏等方法,向內定廠商收25%回扣,林正二國會辦公室分15%、鄉鎮首長分10%。
台中地檢署接獲檢舉,調查潭子、二水等地的觀光及自行車道等百萬的小型公共工程,發現前立委林正二收回扣,尋線追查,發現他和花蓮市前市長蔡啟塔、屏東縣崁頂鄉前鄉長鄭志成、台東縣大武鄉前鄉長吳仲民等人,聯手瓜分工程回扣。
對此,前親民黨立委林正二強調,絕無此事,也不認識花東以外的鄉鎮市長。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林正二等人涉嫌違法在2500萬工程補助款中收取回扣,包括花蓮市4件、屏東崁頂鄉4件、南州鄉1件、台東大武鄉1件,光是林正二個人收受的回扣,就有629萬元。台中地檢署十號依貪污罪,將林正二及4家營造廠商等19人,依貪污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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