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ivu/Sai 】
幼托整合從101年施行已滿週年,而立委鄭天財、林正二以及王育敏等人就針對其中與原住民族學前教育息息相關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條提出修正案,4月10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初審通過,按照現行條文規定,針對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於幼兒園普及前,得採「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並且由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訂定。
不過立委就認為居住在都會區的原住民族人越來越多,若以「地區」認定原住民族幼教權不合時宜,初審通過條文就明定修法將原住民「地區」改為原住民「族」,另外除了原本的「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也加入了「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並且相關設立補助等辦法,教育部必須與會商行政院原民會共同管理。
立委鄭天財也表示,都會區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新北市的都原幼照中心「伯特利」,先前也因為相關師資與建築執照不合格等問題,遊走法律邊緣。
如果法案三讀通過,無論是都會或是原住民族地區都可以依法申請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提供收托年齡2到6歲互助幼兒服務,聘請原住民族族語教師、取得保母資格的保母、教保員、幼教師資,提供彈性托育。
另外,初審通過條文也將現行幼兒園新進用的駕駛人、隨車人員及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最近1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更改為應於任職後3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來確保幼兒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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