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族人因應社會的改變,對於傳統獵槍的使用在最近幾年也積極地向各級民意機關反映,希望以「喜得釘改裝獵槍」來取代傳統獵槍,執法機關終於願意接受,因為傳統獵槍確實對獵人的安全確實構成很大的威脅。
獵人對傳統獵槍的看法是來自於他們對傳統獵槍使用多年的經驗,而在現行的「槍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裡,是沒有明確釐清獵槍的定義,立委鄭天財為此表示,既然族人使用獵槍法院甚至最高法院,都有作出無罪的判例,族人理當維護自己的權益。
喜得釘獵槍將可以使用,族人欣慰,不過,族人表示,接下來更要解決的,應該是子彈除罪化的問題。認為光是可以製作獵槍,卻不給予合法製作子彈很不合理,應該廣泛來探討。
從這一次的協調會警政署在傳統自製獵槍的修正上已作了大幅度的調整,尤其是同意獵槍的喜得釘裝置、槍管限制、撞針設計等已有明顯的讓步,不過對於子彈自製部分,警政署仍以安全顧慮堅持不同意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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