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選定台東縣達仁鄉和金門縣烏坵鄉,為低階核廢料最終場址,但是台東縣和金門縣都拒絕辦理公投,原能會在前年提出選址條例修法,改為人民得自行連署提出反對公投,但因為社會反對而擱置,現在傳出重推版本,金門縣議員強烈抗議。
立委質疑,原能會100年提的修法版本,將政府應該主辦的公投,改為人民自行連署提出反對公投,而且如果反對不成、提案不過、連署人數不足、或地方政府不辦,都將視為同意,台電卻在核能後端基金編列預算,要重推這個版本,實在有問題。
台電則回應,選址條例100年修法擱置,重新送審前必須請律師評估文字是否適當,因此在核能後端基金編列的30萬元法律費用,並不是要重新推動反對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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