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時,吳神父接受指派從香港飄揚過海來到台灣服務,沒想到在49歲的時候,遇上這場改變一生的縱火案,原本可能會被指派到世界其他國家服務,因為燒傷的緣故也就長期留在台灣,成了道地的台灣人,復原之後,仍舊回到崗位上,繼續他的神職工作,只不過擅長聖樂和禮儀的他,由於受傷的面容和肢體使他在職務上有了改變,但是吳神父堅定不移奉獻服務的心志,反而讓他在生命中做了美好的見證。
發生在民國80年12月,一起女講師和女醫師的感情糾紛,竟引起震驚全國的縱火案,造成一死二傷,受害之一的吳新豪神父,一面接受醫院持續的治療,一面還要在法庭上作証人,因為自己的職責,畢竟被告是自己輔導的人,希望被告能自己說出真相,案子一審再審,一度還引起死者家屬的不滿,案子延宕兩年才有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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