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uluq/saljeljeng】
在台東太麻里鄉行政區域範圍,卻是由金峰鄉公所管理的金針山原住民保留地,為了遏止違法占用原保地且超限利用的農民,金峰鄉公所祭出公文要求限期返還,若為合法承租戶,也必須拆除地上物才能辦理續租,引起當地農民不滿,話題延燒到縣議會。
非原住民籍議員李錦慧,不僅質疑金峰鄉公所只承租土地給原住民籍的金峰鄉民,也認為公所要求在民國74年前就已承租的農民,也要騰空地上物才能續租不合理。
議員認為,當時管轄單位沒有及時處理占墾問題,加上民眾不熟悉行政流程,造成現在的爭議,李錦慧替非原住民籍農民抱不平,四度在議會質詢上,要求政府讓農民能就地合法,不過金峰鄉公所回應這於法無據。
另外鄉公所表示,針對金針山原住民保留地,監察院認為行政院原民會及台東縣政府,沒有善盡原保地管理的責任,進行彈劾及糾正。
為了處理占用問題,行政院原民會目前委託金峰鄉公所提起民事訴訟。公所要求農民返還土地,農民則期盼能就地合法使用,為了能就地解編,由金針山農民組成的權利促進會,也曾向法院提行政訴訟,不過法官認為,土地在民國59年到64年就已經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遭最高法院判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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