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ivu/阿力夫】
針對原住民族自治議題,立委高金素梅11月5日在立法院院會再度向行政院長江宜樺提出希望以內政部所規劃的國土計畫法,中央山脈保育軸概念去規劃自治法更能兼顧發展與保育山林的工作。不過目前行政院推出的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行政院原民會主委林江義表示暫行條例與原本83條的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並無太大差別,只是將政府組織架構有疊床架屋的部分拿掉,也就是各族自治政府的部分選舉權先取消。
立委高金素梅也認為,暫行條例內目前並無看見完整的財政的規劃,擔心未來財務劃分的權利義務分配不均導致財政被架空,原住民族人沒有財政自主權,對此林江義則表示,預算規劃是由中央支應,直接撥給自治區政府排除縣市政府的規劃,初步規劃一個自治區一年50億的經費,再加上目前政府每年投入在山地鄉的預算約114億,並且保留原本的100億的自治基金在正式實施後五年分年撥補。
針對行政院原民會主委對財政規劃的說明,立委高金素梅表示贊同,對此行政院長江宜樺也表示,暫行條例在自治區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權責事項都保有原本自治法草案中既有的分配,包括傳統文化、祭儀、狩獵等等,也表示將會針對地方建設以及水土保持等工作權限分配,成立跨部會的整合機制,來進一步釐清地方政府與自治政府的自治權責之間的權責,來避免財政上不必要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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