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5:11-24「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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