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洛克/卡造.飛燕】 這次辦理的「102年度原住民族土地開發管理經營細部實施計畫年終檢討會」會議,邀請了台東縣全縣各鄉鎮市公所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審查委員、業務承辦人及土地登記人員,約有200人參加,儘管業務執行成效不錯但與會的族人仍抱怨申請保留地申請五年後才得到他項權利也就是權狀,認為不合理。
原民處表示,從96年以後開始保留地申請到102年累積申請共有10000多件,滿五年就可以領取權狀,其中在102年度已滿五年設定並已取得他項權利的1600件申請案件中,獲准取得土地權狀的共有1400件,今年的達成率達89%。
原民處為此也表示還要加油,而與會的族人也反應有些承租保留地的漢人幾乎是代代相傳,造成困擾,要求原民處處理,原民處表示,會向中央原民會反應。
與會人士除了要求釐清土地承租問題外,部分鄉公所的土地審查委員也希望在土地會勘時要為他們投保,降低意外風險,因為審查的土地有十筆位處偏遠,原民處表示,會全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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