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今年一月一日自主經營原住民族電視台,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電視事業評鑑作業要點設置委員會,為了加強新聞以及節目的品質,原文會在4月30日成立新聞及節目自律委員會,成立當天推舉了具法律背景的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副教授蔡志偉擔任召集人。
根據原文會原住民族電視台新聞及節目自律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委員會的權責包括
CG1in-新聞及節目自律或倫理與製播規範修訂審議、製播內容違反自律或倫理規範之調查、審議及改善建議、審議閱聽大眾申訴案件、教育訓練計畫審議及建議、媒體經營及製播機制建議以及其他與新聞及節目自律或倫理相關建議等-CG1out。
CG2in-委員會設置委員十一人,其中四位包括原文會執行長、台長、新聞部經理、節目部經理是當然委員、七位外部委員由董事長就傳播、文化、教育等專家學者遴聘,CGout。
原視員工成立的工會代表認為制定相關的自律公約或是規範應該要採納基層員工的意見。
原文會自主營運原住民族電視台邁入第五個月,新聞及節目製播準則、自律公約等等相關辦法都還在討論階段,新聞及節目自律委員會的設立能不能為原視提供更完善的發展,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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