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分別在族人認為的傳統土地,插上了土地為國有林業用地,請勿開懇、種植,違者依森林法51條規定移送法辦的公告。在自己的傳統土地上,種植蔬菜等作物,卻遭到林務局指控有佔用行為,族人非常氣憤不滿,大罵中華民國才是搶奪者,日據時代前祖先們早就在這塊土地。
族人所說的傳統土地,分處在成功鎮和平南段128、130、131地號。陳姓族人提出事證表示:早在民國45年,土地還是由台東縣政府管理時,爺爺就曾申請承租造林,有當時的契約書為證,但過去因為不知法令,就沒有辦理續租動作,目前128及131二筆土地,已遭非原住民承租造林,林務局表示:民國85年土地還歸由國有財產局管理時,已有承租事實,不過實際初始放租年限還待查證。
畫畫
族人氣憤表示:傳統土地是遭人所侵佔,有關單位在放租時為何不知會,同時也覺得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種植有何不妥。民國96年族人已經向成功鎮公所完成補漏報增畫編保留地申請,但公所表示:因為保留地案件多,人手經費不足,案件還在排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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