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ivu/uliu】
立委孔文吉拿著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的判決書,證明自己的妻子和胞妹都是清白的,由於今年初第八屆立委選舉,孔文吉被高雄地檢署以妻子陳秋月和胞妹孔春梅涉嫌在高雄那瑪夏區行賄選買票,檢察官依五位證人的指控,依選罷法規定對陳秋月和孔春梅起訴,孔文及也連帶被提當選無效,但後來不起訴處分。
不過妻子與胞妹的起訴並未解決,經過11個月的官司,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在11月23日宣判維持高雄地方法院一審無罪的判決,宣告兩人二審無罪。判決書上指出,地方法院一審與高等法院二審都判妻子和胞妹兩人無罪,並且本案所適用的法令並無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的解釋,所以檢察官無法在進行上訴三審到最高法院。
孔文吉也表示,證據資料朝向這五會證人有偽證的嫌疑,也在今年5月17日向高雄地院按鈴申告提起偽證罪,民事庭也將在12月14日召開。
為了清白,至今堅決不撤告,孔文吉強調,參選第六屆立委選舉至今,自己都是清白參選,對於被指控賄選,在民事訴訟庭上不排除將會對五位證人提出民事賠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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