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caw】
立法院1月11日院會三讀修正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訂國民年金保險從民國97年10月1日開辦後年滿65歲的農保被保險人,未及於年滿65歲前2天退農保改參加國保者,可於6個月內向農會提出追溯退農保,改參加國保。
除此之外為避免重複享有社會保險資源,條文修正後,未來沒有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才能參加農保,但為保障目前已參加農保的民眾,還是可以繼續加保到不符加保資格為止。
提案立委鄭天財表示,97年10月1日開辦國民年金之後,部分農保被保險人因為不了解法令規定,在年滿65歲之後,才發現沒有符合老農津貼申領資格,想要改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又因已年滿65歲而不能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變成既領不到老農津貼,也領不到國民年金的雙頭空情況。
這樣的修法未來將可兼顧制度間的公平性,有效處理國民年金保險及農保制度轉銜問題。預計將有3千多位年邁農保被保險人可以改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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