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科技法律所黃居正教授22號在國父紀念館,針對保障原住民權益法制度進行講座。
會中,黃教授提到,臺灣原住民在歷經多次的「外來」統治,以及針對原住民族的傳統智慧權,原本屬於原住民族群的公共財產,是否也應該歸還給真正的擁有者等相關問題,引發現場熱烈討論,其中,最高法院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判蔡忠誠持後膛槍無罪案例,與會人員也提出不同的看法。
一般民眾對於原住民族是不是應該可以合法擁有獵槍提出質疑,不過教授認為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定應該要尊重原住民各族的生活慣習。另外他提到,獵槍問題,雖然最高法院有新的見解,但是警政署並沒有修改行政命令,蔡忠誠的案例只能說是個案,不是通案。而對於2005年就已經通過的原住民族基本法,很明確寫到3年內要徹底修改相抵觸的法律,但到現在沒有制定,才會導致有法卻沒辦法真正落實的情況,也是原住民法制的困境。
原基法施行9年多,成為原住民族社會捍衛權益的盾牌,不過因為相關子法沒有訂定,讓各政府機關不願讓步,族人走上街頭抗爭捍衛權益的畫面沒有停止過,立法院內各政黨各持己見,原基法相關子法何時會通過,還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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