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5/1初審通過鐵路法第65條修正案,加重處罰黃牛集團不法圖利的行為,鐵路法第65條修法前規定;購買車票或加價出售圖利者,一筆交易就處拘役或併科罰金一千元,修法後則是按出售張數,罰金上限為票價的10倍,像一張台北到台東自強號785元的票價,最高罰金就是7850元,希望能有效遏止黃牛集團橫掃票數的行為。花東幹線逢年過節總是一票難求,黃牛集團或大型旅行業者橫掃花東車票更是原因之一,依據鐵路警察局淨網專案統計,102年全台黃牛票竟高達76萬張,以花東地區最為嚴重,花東族人樂見鐵路法的修法,認為族人購票多了一層保障。
但族人也憂心,加重10倍的罰金對黃牛集團或是大型旅行企業仍會不痛不癢,希望能再提高罰鍰。
另外修法內容還有只要不法使用虛假資料或不正指令而取得訂票、購買車票等行為,也將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不過目前法案還在立法院等待二讀三讀後才能實施,加重罰金之後能不能有效遏止黃牛集團不法獲利,還有待政策上路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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