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買房一直是國人煩惱的事情,因為房價真的太貴了!台北市政府為了因應住宅法施行,102年發布訂定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並且規劃在103年底辦理4808戶公營住宅,但對於社會住宅承租者資格申請,族人配租比例只有1%,這是怎麼一回事呢,社會住宅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社會住宅應該至少提供10%給具有特殊情形或身分弱勢者,而這包含了低收入戶2%、身心障礙1%、原住民1%等12項。
在台北居住的族人表示,既然有社會住宅要給族人居住,但這樣的申請資格,根本擠不進去。
泰雅族議員李傅中武表示配額比例應該要在10%上限,而不是10%下限。
目前台北市公宅分出租國宅及公營住宅兩種,其中出租國宅達3784戶、公營住宅184戶,合計3968戶。而出租國宅需要提供40%配額,給弱勢族群承租,但實際達成率只有10.8%,而公營住宅部分,族人配額只有1%,市議員表示應該要把這些有限的社會資源,拿來幫助最需要的人,才符合社會住宅設置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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