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論/阿力夫】
行政院原民會102年度將原住民意外保險補助對象,從低收入戶擴大到中低收入戶,還有無固定雇主之原住民勞工。
原民會分析原住民就業者當中勞工保險的納保率僅六成,在沒有保險的原住民族人當中,因為失業而沒有餘力投保的人就高達87%。
有鑑於此,原民會便將意外險補助對象跨大範圍,希望讓更多族人受惠。
102年度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以新台幣三十萬元為最高理賠金額,保險對象包含:原住民低收入戶、原住民中低收入戶、15到65歲無固定工作並無任何投保之原住民勞工。辦理方式:民眾不需要負擔任何保費,發生重大傷害或是死亡時,可直接到各地區鄉鎮公所或市政府辦理,可獲得理賠金額一萬五千元到三十萬元之間不等。
學者認為這個政策立意良善,也可教育原住民族人保險的概念,學者建議再讓自費投保的原住民可再享保單優惠,雙管齊下。原民會則表示,原住民團體保險是以金管會微型保單的概念承保,沒有民眾自費投保優惠的規劃。
行政院原民會強調,辦理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之目的,在於增進弱勢原住民之基本保障,免於發生意外時家庭頓時進入經濟困境。此項計畫是遵照採購法來執行,公開招標讓保險公司承攬,由行政院原民會吸收保費。經費主要為了擴大保險對象,所以暫時沒有計畫提高最高理賠金額。原民會也將在102年3月到4月份在全國各地召開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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