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公投法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兩項修正草案,也增列「不在籍投票」的相關修法,一旦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投及總統大選就可以實施境內不在籍投票。由於核四停建公投案順勢推動不在籍投票制度,去年底中選會主委張博雅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表示,若2016年總統和立法委員分開選舉,可考慮辦理總統選舉離島以及原住民族地區不在籍投票。由於原住民族人常因為就業或就學等因素,戶籍在原鄉、人卻在其他都會區,選舉時常因交通不便而無法返鄉投票,立委孔文吉認為原住民立委選舉應該也要實施不在籍投票,提高選舉投票率。
親民黨的平地原住民立委林正二對於公投及總統大選實施不在籍投票表示贊同,但對於原住民立委選舉優先實施原住民族人不在籍投票卻持保留態度。他認為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選舉人數相對於一般區域選舉是絕對少數,而且選舉人總數也是相對偏低,若辦理不在籍投票,可能會造成由不在籍者決定選舉的結果,強調如果立委選舉要實施不在籍,應該不要分原住民立委或是非原住民立委,要實施應該要統一。
要不要針對原住民籍立委選舉施行不在籍投票,立委各有看法;不過公投及總統大選都是全國性選舉,內政部與中選會討論多年後達成共識,決定從這2項選舉開始,希望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實施不在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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