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山區歷經百年伐木,加上各種開發建設、農業超限利用,已邁入全面復育階段,不過在原住民族地區,常面臨原住民保留地買賣、或種植茶園、蔬果,發展高山農場等,地球公民基金會就根據政府的資料表示,總面積達25.8萬公頃的公私有林及原住民保留地林地,是濫墾、超限利用最嚴重地區
由於原住民保留地都位於中高海拔山區,多半歸於林地,對於部落居民來說,從小跟著父母在土地上種植果樹、蔬菜,認為在自己的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是合理的,但在政府水保法規中,成了超限利用,不僅要被罰鍰,還必須強制造林或自然復育,千百年來與山林為伍的族人表示未來政府來了之後,限定原住民族使用山林的規定,重重的法律限制,讓住在山林的原住民族人生活陷入困境
水保局只要規定原住民保留地為林業用地,就只能種植樹木造林,但對於原住民族傳統生活來說,卻出現衝突,該怎麼解決這樣的問題,居民認為相關單位不能總是冠冕堂皇的說要保護保育山林,應該也要從原住民族的立場審慎思考制訂完善的配套措施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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