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論/朗嘎魯】
這是花蓮地檢署前檢察官吳文正在偵辦花蓮縣壽豐鄉長選舉賄選案時偵訊嫌疑人的畫面,被訊問的阿美族婦人涉嫌接受候選人的賄賂而被提訊,因為中文說得不好,無法清楚表達自己的意思,吳文正就恐嚇逼供的語氣,重複的要老婦人自己承認有犯下罪行。
司改會表示吳文正的行為彰顯他主觀認定被訊問的對象已經是罪犯,而不是嫌疑人,毫無邏輯的反覆套話跟威嚇脅迫的叫罵,都偏離檢察官應有的專業態度。
目前任職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吳文正,地檢署表示,襄閱主任檢察官開會無法聯繫檢察官吳文正,但有平面媒體報導吳文正認為司改會的指控並非事實,也認為自己沒有執法過當。不過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說彙整證據資料之後,會要將吳文正送檢察官評鑑,以裁量他的適任性。
另外高榮志也提醒,如果族人被提訊,無論檢察官的訊問內容為何,可以行使緘默權,就是說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全程保持沉默,也可以等待法扶會協助的律師到場之後再接受訊問。如果在訊問當中感覺檢察官行為態度過當,應與委任律師討論後,再出庭時向法官提出,可由法官決定是否調閱監視畫面來還原現場,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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