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牯慕瓦旦/巴浩】
行政院會今年1月3日通過桃園縣改制直轄市案,內政部也已經在5月31日正式發布改制計畫書。桃園縣改制後,名稱訂為桃園市,實施日期是民國103年12月25日。原民局長表示特別針對未來直轄市的原住民權益提出六項的說明,強調雖然中央補助款及統籌分配款回歸直轄市政府運用,但會充分授權給未來的復興區公所。
計畫書的內容寫到對原住民權益的影響分析,其中針對改制直轄市後原鄉財政收支的變化,原民局提出原鄉區公所的公庫與公債包含各項中央補助款及統籌分配款,雖全數回歸直轄市政府統籌規劃運用,有關原鄉原有特殊專款專用回饋金或補助款,將維持專款專用納入原鄉區公所預算編列,原鄉財政將不受影響。
另外也提到復興鄉改制為復興區,地處偏遠,事權雖回歸直轄市政府,但為避免行政效率延宕,未來將針對原鄉區公所組織與權限方面,透過事權下放或委託方式,將部分與當地原住民民眾切身相關的業務授權區公所辦理。
至於有關原鄉土地及部落改善工程,明定石門水庫回饋金部分、及原區部落環境及聯外道路改善工程,應交由新直轄市政府原住民專責機關統籌辦理,落實原住民族地區居民交通安全及便利性。不過對於計畫書的內容,學者認為很空泛。對此,桃園縣原民局長表示升格直轄市核定後,緊接就是要來制定相關的法規,將計畫書的內容法制化。預計會制定桃園市原住民產業發展自治條例、桃園市原住民保留地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等25項的法規及行政規則。待直轄市首屆的市議會正式運作後就送進議會審查。
依據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5條的規定,直轄市有平地原住民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住民選出的直轄市議員一人;超過一萬人,每增加一萬人增一人。山地原住民也是同樣的規定。如果依照去年九月底桃園縣平地原住民的人口有三萬四千多人,改制後可以選出三席的平地原住民市議員,席次跟改制前沒有改變;山地原住民人口數有兩萬八千多人,改制後可以選出兩席的市議員,比改制前增加了一席。不過確定的席次,還要以選舉投日票前六個月前之設籍人口計算。
桃園縣原民局期望,可以制定相關的法規保障原住族的權益;但學者認為,不管是擬定直轄市內的相關法規、或是在地制法修法增設原住民族專章,這都是在中華民國政府管理下,自由度有限。面對政府新的國土規劃無法抵擋,桃園縣原鄉反併吞自救會代表表示,將會集結更多族人,喚起原住民族自覺,一起督促政府趕緊落實原住民族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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