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caw/陳天賜】
目前花蓮縣內所列管合法禽肉攤販共有五家,全集中在花蓮市區域內,對地勢狹長的花蓮來說,運送成本相對增多,有業者認為不公平。
依照畜牧法第38條規定,擅自於屠宰場外屠宰家禽者,宰殺20隻以下罰2萬,20隻以上到99隻者罰5萬,100隻以上罰10萬。經營養雞業10多年,常常帶遊客在戶外體驗桶仔雞的蕭明山表示,自己有時宰殺3、5隻,客源多時甚至宰殺超過20隻,但對於政府的這項政策實施,讓他一頭霧水。
花蓮縣政府從4月26號,全面展開禁止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花蓮縣內所有禽肉販售業者都已經到合格屠宰場宰殺,政府也呼籲民眾這段期間務必要配合。但業者還是很無奈,一時之間轉型、改變活禽宰殺模式,影響真的很大,如何協助改變偏鄉活禽宰殺模式,業者認為相關單位應該多跟居民溝通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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