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基於保障原住民族土地使用權益,民國96年1月12號頒布「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只要原住民能夠將72年2月1號前祖先遺留且目前仍在使用中的公有土地,都可以申請補辦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不過針對這次因為申請保留地增劃編引發後續爭議問題,師大地理系教授汪明輝認為,從法院判決過程,這項爭議多半聚焦在王雅各個人土地所有權益,並沒有充分使用原基法來保障。
汪明輝也認為王雅各申請的這幾塊原保地原本就是屬於整個賽德克族傳統領域一部分,應該要透過部落會議機制,來共同爭取,否則會一直陷入個人對抗台大狀況。而北教大副教授蔡志偉也認為土地增劃編制度,同時也是部落內部管理規範的建立。參與座談的學生也提出看法,認為目前的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的法律層級太低,導致申請過程遇到登記問題難以釐清時造成延宕,導致目前全台申請通過補辦原保地增劃編成效不大。
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將在今年底即將結束,截至去年底完成所有權轉移登記面積約9.2萬公頃,占總面積的百分之四十五,原住民族人希望能夠再延長申請期限和提升法律位階,也能檢視申請土地舉證和認定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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