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ivu/巴浩】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2月9日審查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個修正內容都將「合宜住宅」入法,與社會住宅不同,所謂的合宜住宅是以限定承購資格,提供中低收入無自有住宅家庭合宜價位的住宅,而社會住宅則是為協助部分無法透過租金補貼,在市場上租到合適住宅的弱勢者,只租不售。
立委鄭天財針對居住正義,就以新北市舉例,除了烏來區是原住民族地區,都會區原住民族人口已經占有5成以上,不過因為房價地價高,原住民族人要在都市居住更為困難,也特別提出修正動議,除了有目前的社會住宅之外,更希望能夠有專為原住民族人設立的合宜住宅。
鄭天財認為居住環境品質會連帶影響教育品質,不過都會區的房子貴在地價,他建議在國有土地上蓋合宜住宅,以售屋不售地的方式讓原住民族人使用,若要出售則是以原住民保留地的概念只限於原住民之間移轉。
內政部長李鴻源認為是個不錯的想法,未來可以朝這個方向研擬計畫,不過這次的提案最後審查未處理,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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