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ivu/bazak 台北市] 司法院從去年元旦開始在全台一共九的地方包括桃園、新竹、苗栗、南投、嘉義、高雄、屏東、花蓮以及台東地方法院設置原住民族專庭、專股,至今推行一周年,司法院認為從近期有關槍自製獵槍等判決案例,都可以顯示法官對於原住民族傳統慣習的了解與認知,比以往更會運用以原住民族的傳統慣習的角度去做判決。 目前統計全台原住民族專庭辦理案件數量,民事兩百多件、刑事6千多件,長期協助辦理原住民族案件的律師認為,在原專庭設立後,花東兩地的專庭判決,明顯比過去更注重在原住民族傳統慣習,但在西部的原專庭卻比較不顯著。 律師認為,在原基法相關的子法、森林法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法律尚未修正之前,判決過程最重要的關鍵,還是在於法官個人對於原住民族傳統慣習以及文化的認識和運用解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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