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基本法即將邁入第10年,許多子法也都未立法完備,導致原住民族為了林木搬運槓上林務局、以及部落居民採集山林資源觸法事件頻傳,學者認為,政府跟部落並沒有密集溝通探討問題,從現有原基法或森林法來看,仍然沒有完全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上的需求。
從事地方政治多年的新竹縣議員趙一先,提出原鄉部落居民困境,認為住在山區居民礙於森林法規定,不得使用現有資源維持生計,生活走投無路,為了生存只好鋌而走險。
而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站在防範盜伐行為,及保育山林資源,除了跟警察透過尖端科技密度合作,也提供部落社區林業計畫,及居民舉發盜伐獎金,降低盜伐林木行為發生。
但林務局面對原住民族人進出傳統領域及祖居地,像是這次鬧的沸沸揚揚的南投丹大林道,當地布農族人反彈進出不但要申請入山,還受到森林警察監視,認為沒有尊嚴,原住民族人面對原基法跟政府單位相關法律,最重要的山林資源到底該如何達到共管與共享,有待中央政府跟原住民族社會繼續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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